所以……法庭是至少对我们来说,在我们获得许可之前或期间并没有太多谈论的事情之一。
哦,当然……我可能听到养父母说,“他们今天开庭了。”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,我并没有真正深入了解这件事的情况、发生的频率、我何时可以/应该参加法庭听证会等。
根据当前养母的这句话(更不用说与其他养父母的对话),我并不是唯一一个缺乏理解的人: “我们对法庭程序了解了很多,但一开始我们对这一切是如何运作的却一无所知。”
就我个人而言,我承认缺乏知识……老实说,只有在从头到尾经历一次之后,我才能看到全貌。但我不希望你这样,所以言归正传,这是一个“典型”的法庭听证会计划(始终可能会发生变化或调整):
初次听证会(解释被驱逐的原因)
- 预审听证会(基本上是亲生父母聘请律师时)
- 事实调查/CHINS 听证会(法庭证明儿童需要照顾;这通常发生在搬迁后 1-3 个月)
- D位置听证会(通常称为 Dispo,通常在 CHINS 听证会之后不久;DCS 在此提出亲生父母所需服务的建议,法官会下令提供这些服务。这些服务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药物测试、探视、家长治疗、育儿课程、孩子的预约等)
- 定期安置审查(大约每 3 个月一次,包括 DCS、GAL 的更新,是对案件进展情况的全面审查;在这些听证会上,法官可能会增加或减少探视次数,可能会根据需要暂停或增加服务, ETC。)
- 磷紧急听证会(处置听证会后大约 12-18 个月;在这次听证会上,计划*可能*根据提供的证据更改为并行或通过,或者计划可能保持不变)。
- 如果计划在永久性听证会上没有改变,那么他们将继续定期进行安置审查,直到发生其他情况迫使改变。
- 我如果计划在永久听证会上发生变更,则提交 TPR(家长权利终止)。
- 热塑性弹性体 初次听证会(应在提交 TPR 后 90 天内举行)
- TPR 预审(不完全确定本次听证会的目的)
- 注意: 亲生父母有时会参加寄养或亲属安置的调解(父母在会议上自愿签署孩子的权利,并就收养后的联系达成协议)。这使得 TPR 试验变得不必要。如果亲生父母不愿意签字,他们就会继续进行 TPR 试验。
- TPR 审判(这应该在向法院提交 TPR 后 180 天内进行。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,所有各方都提供证据证明为什么或为什么不应该终止父母权利。这可能包括养父母提供证词。)
- 如果父母在 TPR 审判中败诉并且权利被终止,那么他们可以提出上诉,并有额外的开庭日期;如果他们在最初的上诉中败诉,他们可以向州最高法院上诉。
- 如果父母签署权利或权利被终止并且他们选择不上诉(或败诉所有上诉),则案件的最终听证会是收养听证会。
我知道这可能看起来像是很多信息(如果您还没有经历过,那绝对是!),但希望这能让您对法庭听证会的预期有一个大致的了解,或者至少它给出了当你浏览它时,你可以参考它的来源。
真挚地,
克里斯